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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1日,《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。大朗市场监管分局于当天发出全市首张“一照多址”备案证明。
福日电子二级控股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是大朗镇重点企业,拟扩大生产规模,但原厂房面积不够,需在住所以外的地址另设厂房。企业得知东莞市8月1日正式实施“一照多址”改革后,联系大朗市场监管分局。在企业提交相应材料后,大朗分局当场核发全市首张“一照多址”备案证明。
以诺通讯财务总监陈文桂介绍,按以往做法,扩大经营规模,需要申办分公司设立登记,从咨询领表、签字盖章到提交材料、领取执照,至少要往返窗口三次,还不包括跑村委会办理产权证明文件、提交材料不规范导致反复修改、法定代表人公务繁忙难签字等问题。后续还需专门针对分公司开展财务记账、人员管理、申报纳税、登记注册、年度报告等工作。陈文桂说,东莞市市场监管局“敢为人先、勇于改革”的商改做法着实为企业松绑减负。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,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,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,东莞再出发,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“一照多址”进行制度设计,并以此为突破口,结合“全面实施住所申报”改革,对《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管理办法》进行修订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规定,东莞市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在住所(或主要经营场所)以外设经营场所,实施“一照多址”改革,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,申请人只需向登记机关备案经营场所的地址和负责人信息即可。(来源:大洋网)